器材领取制度1、 施工现场所需的器材,领取人必须先填写“器材领用单”。2、 器材保管员应根据“领用单”所填写的规格、型号、数量及时付给领取人,“领用单”应由器材保管员妥善保管,待器材收回后废除。3、 器材领取后,使用人应以热爱集体财产为原则,慎重使用,保管,并做到及时交还,以便调剂使用。4、 使用人若损坏器材或丢失,应及时向保管员汇报,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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