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器材领取、清退制度爆破器材领取、清退制度一、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确保施工生产安全。二、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制定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并设置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员。三、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必须说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点、品名、数量、用途,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准使用。四、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领取爆破器材必须由工程技术人员出具的施工方案,经现场负责人及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领取。五、领取爆破器材必须二人以上领取雷管、炸药、两人距离要 20 米以上。六、领取爆破器材,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要当天退回并做好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