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器材领取、清退制度讲解了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确保施工生产安全。该制度要求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制定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并设置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员。同时,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需详细说明使用地点、品名、数量、用途,并获得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领取爆破器材时,必须由工程技术人员出具施工方案,经现场负责人及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领取。领取过程中,必须有两人以上共同领取雷管、炸药,且两人之间的距离应保持在20米以上。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爆破器材需当天退回并做好登记。爆破器材领取、清退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爆破作业的单位和部门,特别是矿山、建筑、交通、水利等行业的施工单位。这些单位需要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制定和完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爆破作业的安全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