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1、严格执行公司、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起重工应经过起重技术及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从事起重工作。2、进行起重及搬运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统一指挥。3、起重机械、工具等要按规定定期检查和试验,不合格的严禁使用。4、在任何情况下,严禁用人体重量来平衡被吊运的重物。不得在重物上起吊。进行起重作业时,不能站在重物下面(下方) ,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张紧的吊绳、吊具。5、在输电线路附近进行起重作业时,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6、起重作业场地风力达到 6 级以上时,起重机应停止作业,风力在 4 级以上时,不得吊运兜风大件。7、凡是在井口及井筒中的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合格的保险带,保险带的另一端必须挂栓牢靠。根据物体重量、体积、形状和吊运行程,合理选择吊运方式和起重机、吊具。8、认真检查所需的起、吊、运机具、设备、绳索和安全带等的重量、强度,并核算安全系数。9、了解作业环境、吊运路线等相关外围环境的情况,清理工作场地的杂物。10、由作业负责人与相关设备的司机、信号工等有关人员确定工作内容、时间范围和联系信号。11、 由作业负责人向全体参加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讲清作业内容、程序、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项。12、拆除清点起吊用的所有工具、器具和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