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基坑支护安全管理制度讲解了深基坑支护工程的安全管理要求和程序,旨在保障深基坑支护工程和周边环境的安全,避免和减少因深基坑施工引起的地质灾害。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部建质200987号文件的要求,明确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范围,包括开挖深度超过3米或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支护、降水工程,以及开挖深度超过5米或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的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对于这些工程,必须在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并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工程进行专家论证。制度还详细规定了项目各职能人员和部门的职责,包括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的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项目安全总监、工程技术组、材料供应组、项目安全员和施工队长的具体职责和任务,确保深基坑支护工程的安全和质量。深基坑支护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建筑行业中的深基坑支护工程项目,特别是涉及开挖深度较大或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支护工程。该制度不仅为施工单位提供了具体的管理要求和操作指南,还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等相关方提供了参考依据,确保各方在深基坑支护工程中协同合作,共同保障工程的安全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