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讲解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的目的,强调通过法律、法规建立应急处理机制。该预案提出了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工作原则,确保全社会具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意识与准备,同时明确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实行分级管理,由各级政府或政府成立的应急处理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预案还规定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应依法规范、及时反应,通过完善预案体系提供科学制度保障,并强调依靠科学和技术、动员公众参与的重要性。编制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适用范围涵盖了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特别是卫生主管部门、医疗卫生单位、科研机构和公众。该预案旨在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确保在面对可能威胁公众健康的重大事件时,能够迅速响应、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护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