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源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技术规范讲解了食源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定义、目的、编制依据及适用范围,明确了该类事件是指由于摄入共同食物而引发的30例以上或1人死亡以上的相同病例事件,主要涵盖食物中毒、食源性寄生虫病、食源性病毒性疾病及食源性肠道非传染性疾病。文件详细规定了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的职责,报告的内容、时限、方法以及接报和核实的具体流程。此外,还强调了调查与处理的目的,包括查明事件发生经过、确定致病因子、提出控制措施、救治患者、收集处罚证据、预防类似事件发生,并提供了启动调查、病例调查、流行病学调查、现场采样与检测、现场消毒与卫生处理、报告撰写等方面的详细指导。食源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技术规范适用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医疗卫生单位及个体开业医生等。这些机构和个人在发现或接报食源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报告、调查和处理,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控制和减少事件对公众健康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