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勒克县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讲解了尼勒克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制定了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旨在全面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和控制,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降低事故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该预案详细列出了适用范围,包括特大火灾事故、特大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特大安全事故、煤矿和其他矿山特大安全事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特大交通事故以及其他特大安全事故。同时,预案还明确了组织指挥机构,包括总指挥、副总指挥以及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如县公安局局长负责现场处置及警力调动、警戒、治安,疏散人员和道路管制工作,县卫生局局长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受伤人员分类抢救转移工作。尼勒克县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适用于尼勒克县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特别是在应对特大火灾事故、特大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特大安全事故、煤矿和其他矿山特大安全事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特大交通事故以及其他特大安全事故时,为相关人员提供应急救援指导和支持,确保快速、有效地开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