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义乌市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义乌市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总则一、总则烟花爆竹事故是指在烟花爆竹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查没烟花爆竹的处置过程中,由于烟花爆竹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事故。为了加强对烟花爆竹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烟花爆竹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一)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体现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应急救援的首要任务,采取预防和迅速控制手段,降低烟花爆竹事故的后果,最大限度地减少
2、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环境污染,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二)编制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1、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为应急救援的首要任务。2、以防为主,采取预防和迅速控制手段,使烟花爆竹事故局部化,并尽可能消除烟花爆竹事故。3、降低烟花爆竹事故后果,最大限度缩小事故对人、财产和环境的影响。(三)应急救援工作的基本原则1、统一指挥原则。应急救援工作必须在义乌市烟花爆竹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参与现场救援的人员及车辆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调度。2、单位自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应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积极组织救援,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3、安全抢救原则。在事故抢险救援过程中,应采取切
3、实有效措施,确保抢险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险过程中发生二次事故。4、迅速准确原则。应急救援工作必须迅速有序进行,各有关人员应在总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指挥下迅速准确开展各项救援工作。(四)本预案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0 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83 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0 号)4、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55 号)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 376 号)6、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 302 号)7、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9、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五)本预案的适用范围及烟花爆竹事故的等级划分1、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范围内烟花爆竹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及废弃处理等各个环节中造成的烟花爆竹各类事故。2、烟花爆竹事故等级划分(1)一般事故:影响小,危险性、危害性不大的烟花爆竹事故。(2)重大事故:较大量的烟花爆竹燃烧、爆炸,可能造成 3-9 人死亡或 100万-500 万元经济损失的烟花爆竹事故。(3)特大事故:大量烟花爆竹燃烧、爆炸,可能造成 10 人以上死亡或 500 万元以上损失的烟花爆竹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