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讲解了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建设健康发展,确保非煤矿山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制定的预案。该预案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非煤矿山实际情况,明确了应急救援的指导思想、适用范围、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详细列出了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及其职责,包括施救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制定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制定抢险及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险及医疗救治队伍、指挥现场抢险救灾、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等。同时,预案还设置了综合协调组、警戒保卫组、医疗救护组、现场抢险组等多个工作组,每个工作组都有明确的职责和任务,如组织制定抢险与救援方案、维护现场秩序、调集医疗救治队伍等。非煤矿山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适用于在我区境内从事非煤矿山资源开采活动的单位,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的应急救援工作,包括采石、采土、采砂矿(场)所发生的爆炸、坍塌、滑坡、边坡等重特大事故。该预案特别针对一次死亡 3 人以上(含 3 人)或不足 3 人但影响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旨在通过科学、高效的应急响应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