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处置协议讲解了炭素有限公司与一家未具体命名的处置企业之间关于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的合作协议。该协议旨在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合法、合规的处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协议详细列明了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数量,包括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浮油 67 吨/年和污泥 90 吨/年。乙方将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处理处置意见,并预收部分处置费用 5000 元。双方需遵守辽宁省危险废物转移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协议的有效期为一年,从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协议期满后,如需续签,甲方需提供协议原件及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废处置协议适用于炭素有限公司及其合作伙伴,以及其他涉及危险废物产生的企事业单位。该协议特别适用于需要依法合规处理危险废物的企业,尤其是那些位于辽宁省或有跨省转移需求的企业。通过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该协议有助于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保护环境,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