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实施细则1、目的为了保证建设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确保建设项目“三同时”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细则。2、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露天铁矿所有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三同时”管理。3、术语和定义3.1 建设项目:本细则指对职业健康安全有影响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工程) 。3.2 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3.3 安全预评价制度:是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预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危险度评价和
2、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4、管理职责4.1 计划工程科是建设项目设计审查及施工过程的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建设项目设计委托协议书的编制,负责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设计的审查和建设项目资金计划申报、落实,并在施工过程中配合机动科监督安全设施的施工质量及进度。4.2 机动科是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参与项目前期工作,落实安全设施、设备的购置厂家信誉, 把好设备质量关, 负责设备购置的计划审报及沟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负责监督安全设施的施工质量及进度。4.3 安全科负责落实安全预评价制度和三同时手续的报批。4.4 生产科负责核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备在将来生产和运转中的顺畅程度,并提出改进意见。4.5 财务科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工程资金的审报及跟踪落实。5、管理程序5.1 项目设计审查阶段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5.1.1 计划工程科在组织编制设计委托书时,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及其它法规要求,必须有职业健康安全专篇(章) ,并组织项目核准或备案工作。5.1.2 生产科、机动科、安全科参与设计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