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讲解了生产性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工作的管理目的、适用范围、引用法规、定义、管理职责和管理程序。该制度旨在确保建设项目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从源头上有效消除和控制各种危险、有害因素,真正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具体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劳动安全卫生论证、设计阶段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设计、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要求、试生产阶段的检测和评价、以及验收阶段的专题报告和审批。通过这些程序,确保建设项目在设计、施工、试生产和验收各环节均能有效落实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建设项目“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一切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该制度不仅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如行政人事处、设备保全处、生产技术处、财务审计处及业主部门,还适用于外部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有资质的评价单位。通过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管理程序,确保每个环节都能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保障建设项目的安全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