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企业总经理(法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负总责任。2、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公司安全负责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分管责任。3、企业总工程师对本企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4、公司专职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督责任。5、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监督员责任。6、分公司经理、分公司安全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负具体的领导责任。7、项目经理对所分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8、安全员责任 9、技术人员责任 10、施工员责任 11、材料员责任12、 安全资料员责任 13、 设备员责任 14、 急救员责任 15、 班组长责任 16、作业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