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安全管理制度(1) 参加施工的工人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中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2) 非本工种禁止操作,现场必须带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交叉路口要有危险标记,要有防护棚或其它隔离设施。(3) 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措施、安全标记不许自己拆动变更位置。(4) 对起重机械和安全带、 安全网要定期检查、 保养,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5) 从事高空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身体,经医生诊断,凡有血压高、心脏病、贫血等病不适合高空作业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6) 高空作业所有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放入工具袋,上下传递物件不准抛掷。(7) 高空作业要求衣服灵便,禁止穿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遇到恶劣天气影响施工,禁止露天作业。(8) 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使用时上端要结牢,下端采取防滑措施,禁止二人同一梯子上作业,高空作业地面联系要有专人。禁止乘坐提升机上下楼。(9) 拆除带钉的板片,不得乱掷乱放,要求垛齐,避免伤脚。(10) 带尖、带刃之工具,安放妥当,以免伤手伤脚。禁止使用无柄锉刀挫活。(11) 干木结构安装活,如各部件还未钉牢,不准停下休息。(12) 危险部位的边沿,坑口要严加栏护,封盖,及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灯。(13) 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稳定,及时完善护壁加固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