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制度讲解了建筑企业在新、改、扩建工程中的安全管理规范,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该制度明确了适用范围,涵盖了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包括技术开发部门、安全技术科和项目工程所在单位。工作程序包括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建设项目试生产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每个阶段都详细规定了需要提交的文件、资料和具体要求,如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等,确保每个环节的安全性。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制度适用于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项目经理及相关施工单位。尤其适用于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的新、改、扩建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通过该制度,相关从业人员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和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