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卫生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教育部门安全生产职责1. 拟订安全教育计划并纳入全员培训规划和负责实施, 配合有关部门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技术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讲座和业务培训。2. 组织好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 并配合劳动部门抓好特殊工种工人的技术培训、考核、审证、发证工作。3. 配合各职能部门做好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工作。4. 组织实施对新工人上岗前的施工现场安全教育、 组织纪律教育和文明卫生教育。二、卫生部门安全生产职责1. 对职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2. 制定现场环境卫生标准,督促基层实现现场文明、清洁、卫生。3. 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毒害程度,提出处理意见。4. 提出职业病预防和改善卫生条件的措施。5. 抓好食堂卫生,做好防暑、降温和防冻、防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