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内部培训制度1、为了进一步提高安全施工监理技能和公司安全施工监理总体水平,适应深圳建设市场的发展,建立安全监理内部培训制度。2、公司质安部、监理部共同制定培训计划,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实施。具体安排为:(1)每年必须将各监理部所属人员全部系统地培训一次,培训时间按培训计划;(2) 、每次培训为 810 学时;(3) 、每次每期培训完毕后均进行考试,以 70 分为合格,不合格者自动转入下一期继续补训,直到合格为止。3、培训主要内容:(1) 、安全生产法规、规程、标准;(2) 、安全监理程序及程序履行;(3) 、安全行为监理实务;(4) 、实物安全监理实务;(5) 、发现和处置安全监理问题的技能。4、培训资料由质安部、质体办编制。5、授课由质安部、质体办、监理部有关人员担任。6、质安部保留培训记录和试卷。7、培训合格人员由公司颁发培训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