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讲解了公司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常规检查和验收检查的具体内容、方法以及不安全因素的处理办法。该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活动,确保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安全和文明施工。检查依据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规定。常规检查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防火、环境保护和卫生等内容,由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由总经理带队的大检查,分公司每月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大检查,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由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等人员参加的检查,分公司和项目部还应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和自查。验收检查主要针对井架、脚手架、塔吊、临时用电、中小型机具、临
2、时设施等项目,依据相关国家标准、规范或上级规定,由项目施工员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机操工进行检查验收,最终由公司专职安全员验收合格签字挂牌后才能正式使用。对于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和严重隐患,要求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签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将被勒令停工整顿。常规检查需填写安全检查记录,验收检查需填写检查表并有相关人员签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特别是那些涉及大量现场施工、机械操作和临时设施建设的企业。该制度旨在通过系统的检查和验收机制,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减少事故风险,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适用于公司管理层、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员、施工员、班组长等所有参与施工管理和操作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