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规定讲解了在不同级别和场景下的奖惩措施。对于获得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的项目,每个奖励6000元,并在“五项指标”考核中加1-2分;在部、省、市安全文明大检查中获得优良等级的项目,分别奖励2000-5000元;在公司季度大检查中达到优良标准的工地,未达标挂牌的奖励500元;在市级以上大检查中,态度端正、准备充分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给予1000-2000元奖励。罚则方面,被取消安全文明标准工地的每个罚款2000元,示范工地每个罚款6000元,且安全文明考核不得分;未按规定完成“示范工地”目标的每个罚款6000元,未达标准工地的收回安全措施经费4.25元/平方米,并
2、在“五项指标”考核中扣减5分;被市施工现场黄牌警告的每个工地罚款1000元,“五项指标”考核中扣减2分;在部、省、市安全文明大检查中成绩不及格的每个工地罚款8000-4000元;在公司季度大检查中或动态管理中达到合格,但已授牌工地达不到优良等级的,罚款200-500元;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无证上岗,新进场工地未经三级教育和未签订个人安全合同的,每人罚款300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规定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及其下属项目部,旨在通过明确的奖惩措施,激励和规范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行为,提高整体安全生产水平。该规定特别强调了对各级检查结果的奖惩,以及对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的严格要求,确保所有施工人员都能遵守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