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规定一、奖则:1、获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每个奖 6000 元,并在“五项指标”考核中加 1-2 分。2、在部、省、市安全文明大检查中获优良等级分别奖 2000-5000 元。3、在公司季度大检查中达优良标准的工地(未达标挂牌)奖 500 元。4、在市级以上大检查中,态度端正,准备工作做得充分,根据实际情况给 1000-2000 元奖励。二、罚则:1、 被取消安全文明标准工地的每个罚款 2000 元, 示范工地每个罚款 6000元,安全文明考核不得分。2、未按规定完成“示范工地”目标每个罚款 6000 元,未达标准工地,收回安全措施经费 4.25/m2,并在“五项指标”考核中扣减 5 分。3、 被市施工现场黄牌警告 (包括挂牌后复查不合格) , 每个工地罚款 1000元,“五项指标”考核中扣减 2 分。4、 在部、 省、 市安全文明大检查中成绩不及格的每个工地罚款 8000-4000元。5、在公司季度大检查中或动态管理中达到合格,传已授牌工地达不到优良等级,罚款 200-500 元。6、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无证上岗,新进场工地未经三级教育和未签定个人安全合同的每人罚款 3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