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光伏电站安全设施管理,保障设备和人身安全,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线路部分) 、 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 、 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 , 结合阜康市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光伏电站”) 实际制定,适用于光伏电站。第二章 职 责第三条 光伏电站负责本规定的编制和修订。第四条 上级公司安全部门负责对所属光伏电站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进行监督与检查。第五条 光伏电站是本规定的执行单位,负责本规定的落实。光伏电站应按照本规定进行自查,对不满足本规定的安全设施进行整改。
2、第三章 标准化管理内容与要求第六条 标志、标牌(一)所有生产用建筑物、设备均应在醒目位置设置标志牌;(二)设备命名应有统一规定,与设备一一对应;(三)设备标志应定义清晰,能准确反映设备的功能、用途和属性;(四)光伏电站应结合生产实际和企业文化设置一定数量的安全文化标志。第七条 升压站部分(一) 屋内装设的油量大于 100kg 和屋外装设的油量大于 1000kg 的高压电气设备(均指单台)应设有符合规定的贮油(或挡油)和排油设施;(二)水泥构架应无严重龟裂、混凝土脱落、钢筋外露等缺陷,钢构架应无严重腐蚀;(三)屋外电瓷外绝缘爬电比距应符合所在地区污秽等级的要求,不满足要求的应采取防污闪技术措施;
3、(四)各类电气设备失灵、非全相和 110kV 及以上线路保护装置的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并正常投入运行;(五)高压配电装置应实现“五防”。SF6 开关室还应配置 SF6 气体检漏仪仪和排风装置;(六)升压站应装设高度不低于 1.5m 全封闭固定围栏,进出升压站大门应设置门禁系统或上锁;(七)升压站内爬梯应有可靠的接地设施;(八)升压站入口应设置标明电压等级、名称的标志牌。标志牌按电压等级分区设置。升压站进、出线杆塔每相导线旁应悬挂相色标志牌。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刀闸、控制箱、端子箱等设备应设置设备标志牌,分相操作的应标明相别。(九)升压站入口应设置“未经许可 不得入内”、“必须戴安全帽”标志牌。
4、围栏上应悬挂“止步 高压危险”标志牌。站内高压线下方两侧通道入口处应装设“kV 设备区限高”标志牌。升压站爬梯应设置“禁止攀登 高压危险”标志牌。(十)升压站内道路交通标志的设置应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标志制作应符合有关交通法规的要求。第八条 变压器、配电室及配电装置(包括高、低压开关室、UPS 配电室及外围生产场所的配电室、动力箱、成套配电装置)部分(一)各类变压器、配电装置故障、失灵、非全相、110kV 及以上线路保护装置的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并能正常投入运行;(二)110kV 及以上主变压器中性点过电压保护应完善;(三)变压器及套管油位指示器应指示正常;(四)各级电压的变压器及其套管绝缘油气
5、相色谱应合格;(五)变压器等各类套管及瓷套爬电比距应符合所在地区污秽等级的要求,不满足要求的应采取防污闪技术措施;(六)变压器、配电室防火间距、火灾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配置应符合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2006) 要求,火灾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应正常投用;(七)室外独立安装的变压器、开关区域,应装设高度不低于 1.5m全封闭固定围栏,围栏或隔墙与变压器本体距离不小于 3m,区域大门应设置门禁系统或上锁。室内变压器、配电室出入口门应能向外开启,并选用室内开门不用钥匙的自动门锁,高压带电部分的固定遮栏尺寸、安全距离应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 408-1991) 要求
6、;(八)变压器室及低压动力中心、配电室内应无漏雨、漏水或沙尘污染等现象,并有防小动物措施;(九)配电室入口设置标明电压等级、编号和名称的标志牌。配电室母线应涂刷相色(软母线只标明相别) ;(十)高压配电装置应实现“五防”。变压器室、配电室应安装配置事故通风设备,通风机启、停操作按钮应在室外;(十一)安全标志应符合下列要求:1.室外独立安装的变压器围栏四周应设置“止步 高压危险”标志牌,入口处设置“未经许可 不得入内”、“必须戴安全帽”标志牌。室外油浸式变压器围栏上应设置“禁止烟火”标志牌。 室外变压器本体上下爬梯上应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标志牌。无防护围栏的室外变压器,在变压器本体上悬挂“当心触电”标志牌;风机箱变高、低压室门上分别设置“止步 高压危险”标志牌;2.室内变压器室、 配电室入口处设置“禁止烟火”、 “必须戴安全帽”、 “未经许可 不得入内”标志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