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下连续墙钢筋笼吊装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工程概况 本工程工作井采用地下连续墙维护,工作井和部分设备段厚度为 1.2m,地下连续墙钢筋笼最长 44.35m,最大吨位约 54t 左右(含索具) ,入槽时采用整体吊装。吊装起重机械似采用 2 台履带吊同时进行抬吊,主吊采用 275t 履带吊,副吊采用 100t 履带吊。标准段厚度为 1.0m、0.8m、0.6m,主吊采用 150t 履带吊,副吊采用 100t 履带吊。吊具采用 2 根带滑车的吊梁,做为钢筋笼起吊、竖起和副吊脱离之用。钢筋笼立起后,由主吊载重移至导槽位置,缓慢将钢筋笼放入导槽内。钢筋笼布筋及设计要求为防止钢筋笼在起吊和拼装时产生不可复原的变
2、型,钢筋笼必须设置纵、横向桁架筋,每幅还要设置 3 道纵向起吊用桁架筋 (钢筋笼宽度在 4m 以下的, 设 2 道桁架筋) 。 纵向桁架筋采用25 的“X”形钢筋构成,横向加强桁架筋采用25“W”形钢筋构成,成253000“X”型布置。钢筋机械连接接头(或称钢筋连接器、钢筋接驳器) ,其性能等级应达到 JGJ107-2003 规程规定的 A 级要求。吊点位置的确定、吊环、吊具必须通过安全设计与验算(吊点第 12 道均采用 40mm 钢板,其余吊点采用40 圆钢) ,吊装位置的吊装主杆件的焊接必须确保质量,施工中易采用主筋的接长采用闪光对焊或电弧焊搭接。对于“L”型、“Z”型钢筋笼除设置纵、横向
3、起吊桁架和吊点外,还需增设“人”字角撑和斜拉杆加强筋,以防止钢筋笼在起吊翻转时产生变形而散笼。编制依据建设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及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说明及设计变更等地下连续墙钢筋笼 吊 装 专 项 方 案 监 理 规 划 建 设 工 程 监 理 规范GB50319-2000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6 号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8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 术 规 范 JGJ46-2005 建 筑 施 工 安 全 检 查 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GB/T28001施工
4、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GJ08-903-2008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010-11 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钢筋笼吊装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方案。审核进场起重设备是否与专项施工方案一致,确保吊装起重设备满足吊装要求;对吊装作业起重司机、司索工、起重指挥进行复核,督促施工单位做到特种作业人员,人证相符,证件有效、持证上岗;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并复核吊装令的签发。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对施工工程中的危险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
5、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报告安全监督部门。对施工工程中的重大危险作业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地下连续墙钢筋笼吊装安全监理控制要点审核施工方的钢筋笼吊装专项施工方案审核施工单位钢筋笼吊装专项施工方案及方案中所要求的专业吊装队伍的资质,特种作业人员资质是否符合吊装作业要求;审核方案中使用的起重设备是否符合钢筋笼吊装要求;方案中对吊装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吊装方案中,吊装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做到定机、定人、定指挥;钢筋笼吊装方案中,是否有钢筋笼的制作实行三检查(自查、
6、专职检查、安全检查)的描述,确保起吊安全;吊装方案中,是否有高空拆换吊点钢丝绳时,操作人员必须佩带好安全带的要求;方案中应有现场危险区域的安全防护措施,设置警戒线,并设立安全标志,严格控制吊车回转半径,避免触及周围建筑物与高压线;方案中要有对吊装施工道路的硬化要求,路面不平处铺设钢板,确保吊车行走道路平整,高差控制在 2cm-3cm。督促施工单位在吊装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自检工作,并开具吊装令钢筋笼起吊之前,对钢筋笼进行自检,清除钢筋头等遗留物。钢筋笼吊装之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签发吊装令。防止钢筋笼散架安全技术措施,吊点必须进行严格验算,加强焊点检查,转角幅必须设置斜拉撑或角撑。钢筋笼吊装时,必须配备专职起重指挥,以主起重机指挥为主,副起重机指挥配合主机起重指挥, 确保钢筋笼在吊装过程中合理受力。 钢筋笼吊装时,先由双机进行台吊同步起吊,起吊到一定高度后,钢筋笼受力稳定,副机配合主机进行钢筋笼吊装回直。钢筋笼吊装前必须对钢筋笼重量,吊车位置,吊车行走路线及周围环境等注意事项进行交底。双机台吊,应服从指挥统一指令,避免吊放不协调。吊放钢筋笼专职安全员,钢筋笼制作督察员必须到场,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