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安全鉴定制度讲解了市房屋安全管理鉴定站作为责任单位及其具体责任人,即承办人(A、B)、总工程师和站长,在房屋安全鉴定中的职责。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及齐编发相关文件的精神,该制度明确了市房屋安全鉴定站的设立依据与主要职责,包括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危房管理和鉴定政策法规、颁发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对所辖范围内各种所有制危险房屋进行注册登记、跟踪管理、开展鉴定业务、评定完损等级、技术培训以及科学研究等。此外,制度还增加了负责既有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前的安全鉴定及公共场所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方案安全性鉴定的新职能。对于鉴定范围,房屋安全鉴定制度描述了齐齐哈尔市辖区内遭受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存在安全隐患、拆改承
2、重构件、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影响周边、达到设计年限需继续使用的房屋及其他需要鉴定的房屋均属于鉴定对象,并列出了具体的鉴定标准如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及相关现行技术规范。所需材料方面,要求提供证明具备民事权利的合法证件、房屋安全鉴定委托书、司法鉴定委托书、房屋设计图纸、施工内业资料及修缮资料。在受理流程中,从调查房屋概况到现场勘察检测,再到结构受力分析计算,直至编写出具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审查决定环节则涉及机构内部审核会签、加盖专用章后发放鉴定文书。办理时限为14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协商延长。最后,房屋安全鉴定制度强调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示制度原文、示范文本及鉴定结果,同时执行相应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房屋安全鉴定制度适用于齐齐哈尔市内的各类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特别是那些面临自然灾害损害、爆炸火灾破坏、明显险情、承重构件拆改或增加荷载等情况的房屋业主。它同样适用于计划进行装饰装修前的既有房屋建筑物及公共场所建筑的管理者。此外,本制度也适用于已达到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但仍需继续使用的房屋持有人,以及涉及司法鉴定的相关当事人。总之,任何需要确保房屋安全使用、预防潜在风险并寻求专业鉴定服务的个人或单位都能从中受益,以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