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处作业工作程序1 基本要求1.1 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 米以上(含 2 米) ,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1.2 社区(后勤)板块涉及的高处作业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路灯检(维)修、楼顶(屋面)维修、多层建筑外墙粉刷(维修) 、雨搭清理、玻璃幕墙清洗、高大树木修剪等作业。1.3按照“谁引进、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安排高处作业项目的主管部门或单位,为高处作业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高处作业项目的组织、方案审核、安全措施确认、现场技术指导、应急救援以及作业过程安全监督的单位为施工组织单位;安全监管部门为高处作业安全监督部门。1.4各单位应制定本单位高处作业实施细则、操作规程、
2、应急预案等。1.5 各单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高处作业隐患排查, 对本单位高处作业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二级安全监管部门、高处作业的责任部门、施工组织单位分别建立健全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台账,明确高处作业的种类、作业内容等,对各环节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危害分析并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1.6高处作业施工组织单位以及施工作业单位,应健全相关高处作业资料和记录。1.7 施工组织单位组织对高处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等,进行针对性安全培训教育,并留存培训记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高处作业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等。1.8 进行
3、15 米(含 15 米)以上的高处作业,应办理“中国石化高处作业许可证”(详见附件,以下简称许可证) 。凡经高处作业特殊岗位培训合格的持证人员(如:供电线路外线工、承包商架子工、塔吊工等) ,在正式巡检路线进行正常高处检查、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塔吊作业时不需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1.9 高处作业涉及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2 项目立项2.1 需要进行高处作业的单位在作业前, 先向责任部门提交高处作业立项申请。2.2 责任部门安排技术人员对现场勘查,确认后,确定项目立项。选择确定具有施工能力和合格资质的施工队伍。2.3 责任部门交由施工组织单位组织施工。3 施
4、工单位的录用31施工队伍的审查3.1.1责任部门负责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核,确定施工队伍,审核合格后报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备案。3.2审查内容至少包括以下内容:3.2.1 施工单位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胜利油田承包商安全资格证、相应的施工资质,法人、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3.2.2 施工单位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高处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防护措施等情况。3.2.3 施工单位高处作业现场负责人、监督人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3.3 施工单位进行高处作业前, 施工组织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协议,明确甲乙双方安全责任。对施工单位进行现场
5、安全技术交底,双方签字确认。存在多个施工单位时,施工组织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4 施工前准备4.1 施工组织单位应与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书面技术交底。 施工组织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会同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现场监督人、技术人员等,对高处作业设备、设施安全性能进行现场检查,对高处作业内容、可能存在的风险、安全规程、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和救护方法,以及工作环境条件等进行书面交底,双方签字确认并保留记录。4.2 施工单位应根据现场书面技术交底情况, 针对作业过程危险有害因素编制施工组织方案(作业指导书)和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主要包
6、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应急措施、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监护人与作业人员约定的联络信号,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 ,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确认,报施工组织单位审批。4.3 施工组织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现场落实安全措施,并签字确认。4.4 施工单位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内容、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告知,对安全技术规程、安全防护要求、安全器材使用和应急处理方法等进行书面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书面交底和安全培训记录应由施工作业人员、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监督签字后留存备案。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登记有效证件号。4.5 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配备安全可靠的设备机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帽等。4.6 施工单位高处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条件进行审查确认。4.6.1 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病以及其他不适合高处作业疾患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4.6.2 作业人员应熟悉高处作业有关安全知识,掌握操作技能,熟知应急措施。5 许可证办理程序5.1 进行 15 米(含 15 米)以上的高处作业施工单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