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空作业安全生产规程1、为预防高处作业过称中坠落物体打击等伤害事故的放声,确保职工安全,在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2、高处作业是指坠落基准面高度2 米,由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高处作业按规定分为下列四级:1、一级高处作业,高度2-5 米2、二级高处作业,高度5-15 米3、三级高处作业,高度15-30 米4、四级高处作业,高度30 米进行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时,必须办理高处作业票 。 高处作业票由高处作业负责人按本规程规定格式逐项认真据实填写,现场主管安全的领导或工程技术负责人审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未办理高处作业票的,严禁进行三级或特级高处作业。3、反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
2、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4、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灵便,并且禁止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鞋5、临近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的烟囱,临近排放浓度超标粉尘的排气装置等不安全场合,严禁进行高处作业,如在安全允许浓度范围内,也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6、在六级风以上或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影响施工时,禁止露天高处作业7、高处作业遇有架空电缆或邻近带电设施,必须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8、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必要时设安全警戒区丙设专人监护,工具应放入工具套(袋)内,有防止坠落的措施9、在同一坠落平面上,一般不得惊喜上下交叉的高处作业,如需要进行交叉高处作业,中间应有隔离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