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docx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85853 上传时间:2022-02-03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7.2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第一条 作业规程的编制依据:(一) 经过审批的矿井施工图设计;(二) 经过审批的巷道设计;(三) 经过审批的地质报告、工作面地质说明书、相关地质预测预报和素描资料;(四) 煤质预测报告;(五) 技术装备;(六) 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煤炭工业技术政策、公司生产技术管理若干规定、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汇编、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及各工种劳动定额。(七) 相关管理制度,如施工交接班制度、机电设备维修保养制度、“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八) 邻近采区或相邻矿井类比矿压观测资料。第二条 掘进工作面都必须按照“正规循环作业”的要求,进行编

2、制作业规程。第三条 掘进工作面都必须按照作业规程编制方法进行编制,有瓦斯、涌水、火烧区、火区、构造等地段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以确保安全生产。第四条 临时施工或巷道维修等工程,施工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严禁在无安全技术措施的前提下进行施工作业。第五条 所有掘进工作面在掘进施工过程中,如遇地质变化时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或变更作业规程,由技术副经理组织初审并上报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第六条 凡作业规程中所涉及的顶板支护方式、支护强度计算、设备选型计算、供电负荷计算、通防配风量计算、供排水计算、工艺参数计算、经济技术指标统计核算等要按矿井自然条件、生产装备条件、管理水平等实际情况确定,并执行公司相

3、关规定,不得采用不切合实际的计算方法。第七条 工作面要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新的管理技术。采用先进的劳动定额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在技术经济指标上,充分体现“高起点、高技术、高质量,高效率、高效益”的一流矿井生产管理水平。第八条 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写内容(一) 工程概况主要编写内容:巷道名称及掘进工作面位置、相邻巷道的关系,巷道用途工程量及开竣工时间。附图:按比例绘制的巷道布置平面图。(二) 地面相对位置及地质情况1、 地面相对位置及邻近采区开采情况巷道相应的地面位置、标高,区域内的水体和地物对工程的影响情况;分析老空水、火、瓦斯对工程的影响。2、 煤层赋存特征及地质构造

4、叙述煤层产状、厚度、结构及顶底板岩性特征分析,预测巷道瓦斯涌出量、煤层自然发火期、爆炸指数等。描述巷道预测的地质构造及对生产的影响。主要图件:工作面井上下对照图;掘进工作面地质预想剖面图;掘进工作面地层综合柱状图。3、 水文地质描述巷道区域的主要水源,有影响的含水层厚度、涌水形式、最大最小涌水量补给关系、影响程度;分析相邻老巷、老空积水、钻孔终孔位置、封孔质量、构造导水等对施工安全的影响程度。(三) 巷道布置及支护说明1、 巷道布置,主要描述层位、断面、开口的位置、方位角等。2、 支护设计,根据巷道围岩性质,矿压观测资料,施工现场实际情况,选择科学的支护设计,确定巷道的支护形式、参数等;巷道支

5、护设计可采用解析法、工程类比法;复合顶板或特殊地段需要锚索支护时,可根据现场实际确定锚索长度及布置方式;受二次采动影响的巷道有底鼓的应明确防治办法。附图:按比例绘制的巷道支护平、断面图(比例为 1:2000 或 1:5000)。(四) 工程施工方法及工艺主要编写内容:工程施工破、装、运、支等环节工艺;工作面设备配备及技术特征;循环作业图表。主要图表:设备进刀方式及进刀顺序图(或爆破炮眼布置图);设备配备及技术特征表;掘进循环进度图;工作面支护布置图;工作面循环作业图表;工作面劳动组织表。(五) 工作面生产系统主要编写内容:主、辅运输系统;通风系统(工作面风量计算,局部通风机及风筒选型);供电系统;供水、防尘系统;排水系统;通讯系统;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及其它生产系统。主要图件:运输系统图;通风系统图;供电系统图;供水系统图;排水系统图、防尘洒水系统图;通讯系统图;工作面安全监测系统布置图 (生产系统图纸可根据具体情况合并为一张图纸)。(六) 工作面工程质量主要编写内容:工作面工程质量、机电设备管理及文明卫生管理标准;主要图表:工作面工程质量、机电设备管理标准。(七) 劳动组织及工作面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主要编写内容:劳动掘进作业方式、劳动组织、出勤率;编制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安全管理 > 行业安全 > 矿山

copyright@ 2010-2023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