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及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及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根据我矿十五万吨技改要求,我矿需安装两台 275KW 主要通风机。一台已到位,现准备着手安装另一台以及扩大原引风硐断面,在这一期间,需另一台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为了确保在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期间的全矿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1、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前,由调度室下令停止井下一切作业,各区域瓦斯员、安全员、班长及跟班矿长负责撤出井下全部人员,并在各独头巷道口设置栅栏,并设置“严禁人员入内”的警示牌。2、由井口检身员核实出井人数,绝对确保无一人停留于井下。在主要通风机停运及排放瓦斯期间,主要通风机附近一百米范围内严禁吸
2、烟、有明火、存在带电的电器设备及电子设备,此项工作由安全矿长负责。3、主要通风机停运期间,没有总工程师的命令严禁向井下送电,由机电科科长严格把关。打开防爆门使井下自然通风,并派遣专职瓦斯员不间断的在回风斜井口检查瓦斯,当瓦斯浓度达到1%时,停止回风斜井口的一切作业。4、准备给主要通风机送电运行时要严格按照如下安全技术措施执行:主要通风机启动前,由总工程师统一指挥,安全矿长、通风科长及机电科长必须亲临现场参加瓦斯排放工作。主要通风机附近一百米范围内严禁吸烟、有明火排放期间主风机扩散塔口排出的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均不得超过 0.75%,否则将防爆门打开,利用风流短路的方法稀释有害气体。待主要通风机扩
3、散塔口排出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均低于0.75%,并且其浓度稳定半个小时以后,方可由总工程师、安全矿长带领通风科长、瓦斯员、安全员等率先入井检查通风瓦斯情况,其它人员不得入井。主要通风机排放瓦斯期间,严禁向井下送电。待总工程师、安全矿长带领通风科长、瓦斯员、安全员等入井检查全风压通风系统中的风流瓦斯情况正常后,再由总工程师和机电矿长指挥逐级送电,并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排放局部积存的瓦斯。待井下所有地点无瓦斯超限现象,通风瓦斯情况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方可由总工程师通知调度室作业人员可以下井作业。上述排放瓦斯工作,安全矿长必须严格监督,严禁任何人违章作业,确保排放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5、扩大引风硐断面时,优先采用人工作业。如果确实需要爆破作业时,必须保护好主要通风机并且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工作。瓦斯浓度高于 1%时,严禁爆破。织金县以那镇沙子井煤矿2008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