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章施工房坍塌事故讲解了1982年3月11日某县因违章施工导致工棚倒塌的严重事故。解某擅自建造工棚,董某忽视安全管理,造成工棚屋架和80根水泥桁条脱落倒塌,砸死1人,砸伤7人(其中重伤4人),经济损失4000余元。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解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以玩忽职守罪判处董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6个月。解某假借某公社严家建筑站名义自任工头,非法承建某县航运公司船厂,未经审批擅自决定建筑五幢共30间工棚。解某与董某不签合同,无图纸,仅凭口头约定分部分项施工。董某错误地使用次品水泥桁条于开间为36米的工棚上,而解某在建造最后一幢工棚时,砖柱轴线位移超出允许范围,误差达20至70毫米,
2、未采取任何加固措施。此外,钢屋架倾斜未校正,水泥桁条只用铝丝徒手扭扎在钢屋架上,最终导致工棚五榀屋架和80根水泥桁条脱落倒塌。事故原因分析指出无证施工、疏忽安全管理和严重违章施工是主要原因。解某不具备建筑安装技术知识,盲目蛮干,而董某违反基建程序,放任降低工程质量,扩大了人员伤亡。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包括严格规章制度,对无证人员决不允许上岗作业,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设计、审核、批准严格把关,施工中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违章施工房坍塌事故适用于建筑工程行业,特别是涉及工棚建设及小型工程项目管理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该文档旨在提醒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以及建筑工人重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对于不具备建筑安装技术知识的个人,必须严格禁止其参与工程施工作业。同时,适用于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帮助其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和施工验收规范,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通过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保障施工质量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