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制氧厂氧气瓶爆炸事故讲解了2002年3月30日吉林市东华制氧厂发生的氧气瓶爆炸事故。事故发生在19时25分,当时送气工在充气间内,班长巡视设备后发现并要求其离开,但此时充装压力已达9MPa,一个气瓶突然爆炸,导致1人死亡、2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间接经济损失15万元。该气瓶原为氢气瓶,重59.6kg,壁厚6.1mm,容积37.9L,工作压力15MPa。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氢氧混装导致爆炸,主要原因是经销单位非法经营,将改装氧气瓶嘴的氢气瓶混入其他氧气瓶中送入东华制氧厂充装,且检查人员未能区分气瓶颜色,未能有效防止错装。为预防同类事故,提出三项措施:加强充装站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充装间;严格执行充装前的检查制度,杜绝错装、超装、不合格气瓶和超期气瓶充装;尽快完成瓶装气体经销站的安全注册,规范管理。东华制氧厂氧气瓶爆炸事故适用于各类气体充装站、瓶装气体经销站及相关安全管理机构。这些单位应从中吸取教训,强化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特别是涉及氢气、氧气等易燃易爆气体的企业,必须加强对气瓶的分类管理,严格执行充装前的检查制度,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此外,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气体经销单位的资质审核,确保合法合规经营,保障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