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东县堡合煤矿一井瓦斯爆炸讲解了该矿于1974年建矿,至事故发生时的实际生产能力为12万吨。该矿具有两对片盘斜井和中央并列式通风系统,配备有地面主扇及单钩串车提升设备。1991年1月2日23时53分发生的瓦斯爆炸事故导致死亡53人,伤12人,造成经济损失105万元。事故直接原因在于风筒破损漏风引发的瓦斯积聚和工人违章使用电钻电源线放炮产生火花引起爆炸。主要原因包括矿领导忽视安全、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生产责任不明确以及县级煤炭工业管理体制未理顺。对于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措施涉及从包工队负责人到县级乃至市级领导的广泛问责,处罚包括撤职、开除留用、记过、警告等不同程度的处分。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强调吸取教训,加强隐患排查、通风与机电管理,并增加安全投入和技术培训。鸡东县堡合煤矿一井瓦斯爆炸适用于所有从事煤矿开采及相关行业的企业和个人,特别是高沼气矿井的管理者和一线工人。它为煤矿行业提供了深刻的安全警示案例,旨在帮助相关从业者认识到严格遵守安全规程的重要性,提高安全意识,完善管理制度,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同时,也适用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作为监督和指导当地煤炭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参考材料,以确保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