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务局搬运工氰酸气中毒事故分析讲解了1954年6月29日青岛港务局第二码头第七堆栈发生的熏蒸粮食导致的搬运工集体氰酸气中毒事件。该事故涉及51名搬运工中毒,起因是夏季为防止虫害而对即将出口的生米进行熏蒸。中国粮油进出口公司青岛分公司接到总公司指示,在夏季需对易发虫货物进行熏蒸以保证质量与信誉。为了节省费用和时间,决定在港务局仓库内直接进行熏蒸作业。由于技术限制,邀请青岛商品检验局提供技术支持。熏蒸使用了大量氰化纳和硫酸,并进行了72小时密闭处理及56小时通风后开始工作。然而,在没有充分确认安全的情况下,仅凭理论推测和无毒保证书就安排工人进入库区作业,最终导致多名工人中毒并被紧急送往医院治疗。事故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任务观片面、忽视通风条件、缺乏安全措施以及不负责任的失职行为。青岛港务局搬运工氰酸气中毒事故分析适用于港口管理部门、粮食进出口企业及相关物流仓储单位。这些机构需要从中吸取教训,加强熏蒸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熏蒸过程中的通风时间和安全性评估得到严格执行。同时,也提醒所有从事类似工作的人员必须重视有毒化学物质的危害,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避免此类悲剧再次发生。此外,对于负责熏蒸作业的技术指导部门而言,应提高专业水平,确保每一步骤都符合安全标准,杜绝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