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隧道测量错误初支侵限严重擅自处理塌方事故一、案例背景某客专某隧道全长 5853.7m。最大埋深近 200m,隧道进口(DK51+076.3)-DK51+094 及 DK56+890-出口 (DK56+930) 段为浅埋黄土地段。 隧道于 2006年 7 月 15 日开始掘进施工。2007 年 5 月 5 日中午约 13:30 分, 该隧道出口 DK56+568575 段起拱线以上发生坍方,长度约 7 米,坍方体高度约 5 米。事后施工单位向有关部门反映了情况,各方非常重视,监理单位的领导先后赶赴现场,布置抢险加固事宜。5 月 10 日,由业主主持召集咨询、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召开隧道塌方情况分
2、析及处理会议,会前各方共同踏勘了事故现场,会后形成会议纪要。1、施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该项目部的督促指导,成立由局指主要领导督办的应急处理小组,妥善处理塌方现场,避免出现二次塌方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险情。2、该项目部要根据 5 月 10 日会议精神及时安排塌方段及其附近断面的变形观测、监控工作,由测量技术人员定时监测,汇总分析围岩变形情况并报项目总工程师确认。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及时处理,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督检查。3、施工单位在未收到经业主审批的塌方处理方案设计之前,不得对塌方面进行安全防护之外的封闭、填充等处理,目前所做的工作仅限于加固、监测及抢险准备等,确保施工现场安全。二、 事故原因事发后
3、,由建设单位牵头组成了事故调查组,调查的结果是一起工程测量事故导致隧道起拱线以上初支侵限 (长度约 85 米, 侵入二衬 15 厘米左右) ,二衬厚度不满足设计要求。施工单位隐瞒不报,自己设计了凿出初支、替换型钢拱架的补救措施。在实施过程中,包工队为赶进度,加大一次替换长度,才导致此次塌方事故。三、处理方案1、加固塌方段前后各 10 米,防止塌方范围扩大。2、观测、观察,确认安全后,用木材或钢材搭设棚架,直至塌方体顶部,防止塌方体顶部再次塌方。3、立型钢钢架,每次一榀,间距 0.5 米,钢架间用钢筋焊接。4、对塌方段进行衬砌,衬砌顶面回填河砂作为缓冲层,然后压浆处理。5、对初支侵限没有处理完的部分,应严格按每次一榀替换型钢拱架,满足二衬设计厚度,确保施工安全。四、事故损失1、直接损失:施工单位的返工费、工程加固费、现场施工人员窝工损失费及部分施工机械闲置费,按照当时合同价格合计 87 万多元。 (现行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 (铁建设200348 号) ,直接经济损失 30万元及以上,100 万元以下属工程质量大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