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七台河市勃利县抢垦乡一矿“9.22”瓦斯爆炸重大伤亡事故2001 年 9 月 22 日 7 时 30 分,七台河市勃利县抢垦乡一矿,发生一起瓦斯爆炸重大伤亡事故,死亡 4 人,直接经济损失 26 万元。一、事故经过及抢险救灾情况9 月 22 日 6 点班,值班井长(兼瓦检员)陈军,安排当班的 13 名工人,分三组入井作业。 其中 5 人进入主井 260 米处维修巷道, 4 人进入副井 210米处维修巷道,另有 4 名工人被安排在左一片风机残采工作面生产。该工作面不是“整改方案”中批准的整改项目,是该矿矿长何华福和值班井长陈军于 9 月 19 日在安排整改的同时,临时决定派四名工人到左一片出煤。
2、经查,左一片原为封密巷道,上部是采空区,仅存保护煤柱余量 1000余吨,且有斜交断层,无上巷。矿长在利益思想驱动下,擅自决定打开密闭,并且在生产时采用一台 3.0 非标局扇,化纤风筒供风,风机安设在上山口处的平巷中,造成循环风。大约 7 时 30 分,地面人员发现井筒往外冒烟,意识到矿井发生瓦斯爆炸事故了。事故发生后,主、付井的 9 名维修工人脱险并先后升井。值班井长陈军冒险入井探查和抢险,造成轻微中毒,8 时 10 分,矿长何华福向县煤炭局报告了事故情况。 市政府副秘书长经贸委主任刘永平、 市安全办主任孙绪兴、市煤炭局副局长宫瑞祥、县委书记张世玉、县长赵恒太、县委副书记张守忠及县煤炭局、安全
3、办、公安局、县总工会等领导闻讯相继赶赴事故现场,成立了事故抢险救灾领导小组,立即组织抢险。同时分口向省、市有关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市煤炭局矿山救护队于 11 时进入事故现场实施抢险,到 13 时 20 分四名遇难矿工的尸体升井。二、事故原因(一)直接原因造成这起瓦斯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左一片局扇采煤工作面无独立通风系统,工人入井后,在该工作面未检测瓦斯的情况下,开启局扇将积聚在工作面的瓦斯吹至平巷上山口处;工人进入上山工作面准备作业时,触动煤电钻,造成煤电钻尾线明接头相间短路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二)主要原因1、该矿矿长借整改之机,擅自决定开启封闭巷道,在无独立通风系统的区域内,违章采用局
4、扇采煤方法,非法开采保护煤柱,局扇安设不合理,造成工作面循环风,致使瓦斯积聚,导致事故发生。2、煤矿的管理人员和工人素质低。职工对该工作面无通风系统的情况不懂,对电器失爆现象无知,值班井长违章指挥组织生产,当班工人违章作业。3、矿井在生产和安全管理上不到位,不设置专职安(瓦)检员,值班井长兼任瓦检员,既要安排当班生产,又要检测瓦斯,导致瓦检制度无法落实,造成工人在无检测瓦斯情况下盲目作业。三、应采取的预防措施1、针对事故中暴露的问题,要立即关闭事故矿井。2、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提高认识,强化安全检查和安全管理意识,切实加强煤矿整顿和煤矿管理工作的力度。3、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煤矿企业法人的法制教育,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小煤矿整顿及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将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提高遵章守法、按规程作业的自觉性。4、要强化煤矿三级培训教育工作,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工人的自主保安和相互监督保安的能力。5、对目前正在进行整改的矿井,要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有序进行整改,决不能再出现不按整改方案和未经验收合格非法生产的现象。6、要求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对小煤矿整顿验收,要严格标准,严抓严管,加大整改力度,严格按整改方案整改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