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起酚中毒案例2001 年 9 月 24 日凌晨,杭州市发生一起在运输过程中因违章作业引发的 2,4 二硝基酚中毒事故,其中 4 名作业工人发生急性中毒。1、现场情况(1)一般情况某物流公司仓库,在约 3002 露天空地上散乱地堆放着数十桶化学品物料,该物料包装容器是回收废桶,并贴有“2,4 二硝基酚”的标签,桶内装着棕褐色粉状结晶的化学品物料。经现场勘察和货主确认,证实现场物料确为“2,4 二硝基酚”。经调查得知,该批物料共 50 吨,是在途经杭州时因铁路部门拒绝托运,而借用了该场地进行转运的。货主为使剩余的 10 吨物料装入 6 吨的货车内,擅自组织 2 名民工(李家兄弟俩)将物料重新拆装
2、,由 3 桶合并为 2 桶,并限时完成。在此期间,货主始终未将物料的毒性及防护告知工人,也未提供任何防护用品。(2)中毒经过2 名民工在 23 日接到该业务后,即于当日 18 时开始进行分装和装车,大约 22 时,又另找了 2 名老乡和 2 名家属一起帮忙,直到 24 日凌晨 1 时 30分结束。到 24 日凌晨 3 时左右,李家兄弟俩首先出现胸闷、心悸、气促、大汗淋漓的临床症状,遂急救入院治疗。大约 2 小时后,另 2 名民工也相继发病。据患者家属描述,在进行分装作业时,2 名家属(女工)负责拆包、撑袋和扎口,而 4 名男工负责倾倒物料。由于体力劳动强度大,操作时面对飞扬的粉尘,接触机会明显增加。工人在作业时不仅毫无防护,还脱光了上衣,在结束作业时 4 名男性民工全身上下及鼻、口腔里都是棕褐色的粉末。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初步认定引起本次中毒事件的职业危害因素是 2,4 二硝基酚,吸收途径主要是经呼吸道和皮肤,也存在经消化道吸收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