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讲解了应急管理部第6号令的内容,该规定旨在加强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粉尘爆炸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规定指出,存在可燃性粉尘爆炸危险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企业的粉尘防爆安全工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此规定。可燃性粉尘是指在大气条件下能与气态氧化剂发生剧烈氧化反应的粉尘、纤维或飞絮,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则是指存在此类物质的场所。粉尘涉爆企业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粉尘防爆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粉尘涉爆企业的粉尘防爆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2、,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则进行指导监督。第二章详细介绍了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包括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的安全职责,建立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涵盖风险辨识评估、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操作规程、专项培训、清理处置、设施设备管理及应急处置等内容。规定还强调了为粉尘作业岗位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此外,粉尘涉爆企业应定期辨识粉尘爆炸危险因素,确定危险场所位置范围,评估风险等级并落实管控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清单,结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定治理方案,确保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符合粉尘防爆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雷等措施。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适用于存在可燃性粉尘爆炸危险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的工贸企业。这些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大量粉尘,一旦遇到火源或静电火花等引火源,极易引发粉尘爆炸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因此,该规定特别强调上述行业内的粉尘涉爆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法规要求,建立健全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也应根据规定加强对这些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防范粉尘爆炸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