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涟源市三甲乡长江煤矿“1014”煤与瓦斯突出事故2006 年 10 月 14 日 , 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三甲乡长江煤矿发生一起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 3 人,直接经济损失 91 万元。一、事故概况事故单位:涟源市三甲乡长江煤矿。事故时间:2006 年 10 月 14 日 15 时 45 分。事故地点:-32 煤门掘进工作面。事故类别: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事故伤亡情况:死亡 3 人。直接经济损失:91 万元。二、事故单位概况基本情况长江煤矿位于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三甲乡长江村境内,距涟源市 5Km。现有职工 120 人。长江煤矿于 1998 年建井,设计生产能力 3 万 t/a,实际生产能力 3
2、 万 t/a左右。取得了采矿许可证(证号:4300000440457) 、煤炭生产许可证(证号:X181003187) 、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湘 MK 安许证字20061821号) 、矿长资格证(证号:湘煤-0500865)和安全资格证(证号:湘煤安字第 050967 号) 。工商营业执照正在办理之中。该矿属村办集体所有制企业。几经承包经营,2005 年 12 月,肖红华等 6人承包经营,承包期 7 年,一次性向长江村缴纳 1508 万元。几易矿长,2006 年 9 月,拟任肖建国为矿长,并于 10 月份在长沙参加矿长培训班,已取得资格证,但未到位上任。肖红华任董事长,全面负责。肖祥康任生产
3、矿长,全面负责井下安全生产。黄建书任安全矿长。开采情况长江煤矿位于金竹山矿区土朱井田与托山井田交界处青龙坳地段。矿井开采八十亭逆断层和 F2 逆断层间煤层, 断裂构造发育。 该矿石炭系测水组含煤 7 层,由上而下为 l、2、3、4、5、6、7 煤层。1、2、4、6、7 煤层不可采,仅具层位;3 煤层为主要可采煤层,5 煤层局部可采。所开采的 3煤层顶底板均为砂质泥岩、粉砂岩,煤层中含炭质泥岩夹矸多层,单层厚度较大,具有良好的瓦斯封闭性能。发生事故的区域(二水平二石门)为一特厚煤包,煤厚至少在 18m 以上,倾角 60,瓦斯富集,存在较强的构造应力和瓦斯压力,且松软易垮落。长江煤矿法定开采深度由
4、 400m 至 51m 标高,共有 13 个拐点圈定。采用斜井多水平开拓。主斜井井口标高+200.6m,坡度 260,落底标高+39.5m,已超深开采;暗斜井上车场标高+39.7m,坡度 260,落底标高-38m,均布置在石磴子灰岩中。暗斜井落底后布置井底车场和运输石门,沿煤层底板布置两翼底板运输巷,掘石门见煤后,沿煤层布置回采巷道。暗副井已掘进 140m,还差 30m 与二水平贯通,事故前二水平尚未形成完整的负压通风系统。采用巷道高落式进行回采。矿井主要巷道为裸体巷道,岩石破碎地段及煤巷采用梯形木支架支护,煤巷掘进采用手镐落煤。该矿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风井安装有主要通风机两台,一台 YBF-9.0型轴流式风机作为工作风机,电机功率 15kw;一台 YBF-9.0YBF-7.1 型轴流式风机作为备用风机,电机功率 5.5kw。矿井总进风量 409m3/min,总回风量 433m3/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