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通防安全示范矿井标准讲解了矿井通风系统的具体要求,包括进回风巷无平面交叉、通风阻力合理、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6%,以及不合理的串联通风等现象的避免。文件描述了矿井应装备两套主要通风机,并确保反风设施可靠,及时进行反风演习和记录。采掘布置需符合通风要求,改变系统时要有通风设计并报批。各工作地点的风速、空气质量、供风量和空气温度需符合规程规定,且要定期绘制和更新矿井通风系统图。此外,文件还详细说明了局部通风的要求,如局部通风机安装和使用的规定,掘进工作面实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换机、自动分风”等措施。防治瓦斯方面,文件强调建立瓦斯检查制度,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并在特定条件下配备专职瓦斯检
2、查员。对于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取“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安全监控部分,文件指出矿井应装备安全监控系统,设置各类传感器,并配齐便携式检测仪器。防灭火方面,文件规定开采自燃煤层的矿井要建立防灭火系统,制定预测预报制度,及时封闭采区和管理火区。综合防尘则涵盖建立防尘供水系统,安装自动喷雾装置,以及按规定测定粉尘含量。煤矿通防安全示范矿井标准适用于所有从事煤炭开采的企业和单位,特别是那些涉及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此标准为这些企业提供了全面的技术指导和管理规范,确保其在生产过程中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瓦斯爆炸、火灾和粉尘危害等重大安全隐患。通过遵循该标准,相关企业和单位可以显著提升自身的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同时也能减少因事故导致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此外,它还适用于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帮助他们监督和指导煤矿企业的日常运营,确保其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