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讲解了退役军人的权益保障、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褒扬激励、服务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内容。该法于2020年11月11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退役军人保障法旨在加强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维护其合法权益,使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该法强调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国家和社会应当尊重、关爱退役军人。法律还明确了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基本原则,包括党的领导、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分类保障、服务优先和依法管理。此外,该法详细规定了退役军人的移交接收流程、安置地政府的责任、退役军人优待证的发放、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适用于各级政府、军队各级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特别是涉及退役军人事务的政府部门,如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以及中央和国家有关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部门,均需严格遵守该法的规定,确保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同时,该法也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退役军人保障工作,为退役军人提供多种形式的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