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讲解了非煤矿山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和监督的相关规定,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该办法详细规定了外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即发包单位负主体责任,承包单位对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同时,办法还强调了承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资质,并对外包工程的安全投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内容、技术交底、安全生产考核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要求。此外,办法还特别指出,发包单位应当定期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适用于依法批准的矿区范围内,以外包工程的方式从事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勘探、建设、生产、闭坑等工程施工作业活动,以及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储运等工程与技术服务活动的安全管理和监督。该办法不适用于非煤矿山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安装,以及露天采矿场矿区范围以外地面交通建设的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和监督。适用于这些领域的相关企业和单位,特别是那些涉及非煤矿山外包工程的企业,应当严格遵守本办法的各项规定,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