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顶进涵施工防护方案顶进涵施工防护方案一、工程概况DK35+540、K44+400 、K51+370、K56+080 四处 1-6m框架涵,采用新建框架涵顶进施工技术。二、施工防护方案(一)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方案施工现场用密目网钢管支撑进行封闭作业点,并派防护人员 24 小时进行全程监护。开挖工作坑前,根据设计图纸要求确定工作坑的开挖尺寸,在工作坑周围及危险地段,设置警示标识牌和各项工种操作规程牌共计 11 个。靠近既有线侧基坑开挖边线距既有路基路肩安全距离为 1.5m。工作坑开挖的同时,及时做好排降水处理,并避免雨季施工。在基坑四周设一条蓄水槽,并挖两口直径为 50cm、深1m 的蓄水井,并派专
2、人看守,用污水泵抽取。四处框架涵施工现场安排防护员分班轮流进行值守。并设置驻站联络员,随时进行联系。防护人员上岗前,必须带齐防护用具(测速仪、防护旗、信号灯、响墩、报话机、喊话器、道尺等)作业期间要做好列车开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时上岗作业,不得擅自离岗或迟到早退。下一班次人员未到,上一班次人员不得离岗,违者追究责任,给予重罚。(二)重要环节、关键工序的安全防护方案1、成立领导小组、签订安全协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施工中始终把既有线安全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国家、铁道部及兰州铁路局颁布的有关施工安全规则和施工安全的规定。为保证施工安全,切实做到杜绝既有线行车安全
3、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既有线行车和设备的安全保证方案:(1)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项目部项目经理担任组长,组员由总工程师、技术、安全、材料、综合等部门主管组成,对既有线旁施工作业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各作业队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从上至下形成严密的安全管理网络。建立完善的既有线安全保障体系。项目部通过定期举办安全技术培训班、定期开展既有线施工安全大检查等诸多有效手段,提高全员既有线行车安全第一的安全意识。(2) 签订配合安全协议开工前由项目部提报施工方案,报铁路局主管部门审批。实施前与相关设备管理部门签订施工配合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确保运输与施工的安全。发生事故按事规处理。2、既有线
4、施工安全防护技术方案严格执行既有线安全施工六不准:没有合格的施工负责人不准施工;没有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准施工;没有准备好必需、充分的施工料具不准施工;不熟悉有关规章制度不准施工;需要封锁线路而没有足够的封锁点和施工天窗不准施工;没有保证行车安全的应急措施不准施工。在既有线旁施工,严格执行兰州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兰铁运200812 号文,并设置工地防护员和驻站联络员,利用对讲机、电话等通讯设备随时和车站保持联络,在列车将通过前及时通知施工工地现场施工负责人;参加营业线施工的劳务工必须由具有带班资格的正式职工(即带班人员)带领,不准劳务工单独上道作业。劳务工不能担任营业线施工
5、的安全防护员及带班人员等工作,不准单独使用各类线上作业车辆。项目部对施工防护和施工安全负责。特殊情况下施工单位需委派设备管理单位实施防护、要点、请点或停车信号的设置位置、撤除等工作时,要另订协议,明确责任,施工要点计划批准后,项目部将施工起止日期、进度等报设备管理单位,设备管理单位逐级上报设备管理部门。凡施工影响使用中的信号、联锁、闭塞、牵引供电等设备时,应先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薄内登记,经过车站值班员签认同意后,并由有关部门派人配合,才进行施工。完工后,应与有关人员共同试验,确定性能良好,才可交付使用,并应进行登记手续。停止使用信号、现场盯岗。施工完毕,经检查质量能确保行车安全时,才能办理销点
6、开通使用。需减速防护时,在施工地点两端设移动减速信号牌。施工时不得将施工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放置在钢轨上,以及其它任何防碍行车安全的地点,必须使用的料具等物品,应由专人负责,人离开时,必须将料具等物品同时撤离线路以外,以防止施工器材侵入铁路建筑限界。施工完毕后,施工负责人在检查各种行车设备符合放行列车条件,确定各种施工机具、材料不侵入限界,通告驻站联络员向车站运营部门汇报,加强养护维修和巡守,确保行车设备运行安全,直至交付运营部门为止。封闭要点施工提前一个月向路局运输处提报施工要点计划。要点前要充分做好一切准备工作,能在封闭前做的工作必须在要点前完成。待路局运输部门发出同意施工计划的电报后,准时完成要点任务。作业时按新技规规定,做好完善的施工防护,提前到相邻车站登记、填写施工安全卡。经批准后开始封闭,紧张而有秩序地组织施工,必须保证不顶点,而且要使线路质量良好,点毕后按规定速度开通。3、施工地点线路安全防护方案在施工地点按照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规定做好既有线的线路安全防护,清理线路两侧和道心的器材料具,以免侵入限界,保证既有线和施工车辆运行的安全。(1)线路防护:防护设驻站联络员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