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五阳煤矿 2009.2.5 冒顶伤人事故事故经过:2009 年 2 月 5 日 14 时 30 分左右,五阳煤矿综掘二队在 7801工作面回风巷掘进期间,在距工作面 1325m 范围内,过构造带处发生冒顶事故,造成两人死亡事故。事故原因:1、7801 工作面回风巷在过完断层时,巷道围岩条件发生变化,直接顶由砂质泥岩变为泥岩,泥岩厚度突然变厚,围岩应力发生改变,从而导致巷道围岩变形、顶板离层,这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客观因素。2、在 7801 工作面回风巷掘进过程中遇到断层时虽然及时制定了安全技术措施, 但是施工队组在落实规程、措施上执行不力,未严格按照规程、措施进行支护,现场煤溜边未支设木点柱,部分
2、锚杆预紧力不足、补强锚索支护位置不规范等情况。3、对支护器材入矿入井把关不严,证件不齐全,自产锚固剂生产工艺简单,装备落后,难以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致使局部支护质量达不到有关标准要求,构造区域支护强度不足。4、施工队组对构造区顶板管理的认识不足,作业规程规定工作面出勤 18人,而当班实际出勤 8 人,在出勤人员不足的情况下部分工序难以有效实施。案例 2:沈阳焦煤清水二井煤矿 2012.5.20 事故事故经过:2012 年 5 月 20 日,辽宁省沈阳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清水二井煤矿生产矿井,核定生产能力 90 万吨/年。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 12 人被困,其中 3 人获救、9 人死亡。事故原因:1、该矿南二采区 07 工作面运输顺槽掘进时采用锚杆、锚索挂网喷浆支护,锚索支护不及时;2、因遇到地质构造带顶板压力增大,原有支护方式强度不够,该矿决定采用架棚(架设 36U 型钢可缩支架)方式加强支护,但施工时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发生大面积冒顶,导致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