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十堰郧西县郧西兴强金矿有限公司“512”较大透水事故调查报告2015 年 5 月 12 日 13 时 30 分左右,位于十堰市郧西县香口乡仓房村的郧西兴强金矿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较大透水事故,造成 3 人死亡,3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434.66 万元。事故发生后,省委、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李鸿忠书记、王国生省长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全力开展应急救援,认真进行事故调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省安监局和十堰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立即赶赴现场指导协调救援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第令 493 号)等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5 月 14 日,成立了由省安监局副局长杨爱东任
2、组长,省安监局、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总工会和十堰市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等参加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十堰市郧西县郧西兴强金矿有限公司 “512”较大透水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 ,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同时,邀请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有关专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事故单位和相关单
3、位基本情况:1.郧西兴强金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强金矿) ,位于十堰市郧西县香口乡仓房村,原名鄂陕金矿,2004 年 6 月更名为郧西县六斗构家河金矿,为陈兴国独资企业,年产矿石 2 万吨,经营范围为黄金矿石开采、金矿产品加工、销售。2008 年增资扩股,成立股份合作制企业,吸纳毛军朝、王建朝入股并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2009 年 5 月,变更为郧西兴强金矿有限公司,股东为陈兴国、毛军朝、王建朝。其中,陈兴国持有30%股份,毛军朝、王建朝二人共同持有 70%的股份。法人代表为陈兴国,毛军朝任矿长,是该矿实际控制人,王建朝不参与管理。兴强金矿现持有的采矿许可证证号为 C4200002009054
4、120020170,有效期限至 2017 年 5月 27 日;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为(鄂)FM 安许证字2012072130 号,有 效 期 限 至 2015 年 12 月 13 日 ;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编 号 为 :420322000002463。矿长毛军朝未取得非煤矿山矿长安全资格证,分别委托常天峰负责对外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王苏芳负责生产和安全工作。该矿现有职员 16 人。兴强金矿采矿许可范围由 8 个拐点坐标圈定,拐点坐标如下:1,3664940.12,37424402.34;2,3664650.11,37424300.34;3,3664196.11,37424272.3
5、4;4,3664148.11,37424282.34;5,3664148.11,37424852.35;6,3664361.11,37424904.35;7,3664634.11,37424920.35;8,3664920.12,37424686.34。该矿井开采深度+825m+970m。2005 年12 月,湖北省荆襄磷化学工业公司设计研究院为兴强金矿编制了开采设计方案 ,设计生产规模为 2.0 万吨/年。 开采设计方案对主平硐(又称1 坑、881 硐,井口实际标高为+866m)以南 200m、标高+840m+880m范围内赋存的矿体进行了开采设计, 面积 0.1023 平方公里。 经过多年
6、开采,设计范围内资源已回采结束。在未重新进行开采设计的情况下,其余井下采掘作业点继续沿 AuI 号矿脉向南延伸布置,部分采掘区域已越过南部矿区边界,并逐步临近曾于 1992 年开采的 YD13 号老窑采空区。2.河南省灵宝市阳平矿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平矿业) ,位于河南省三门峡灵宝市阳平街,2004 年 6 月 7 日成立,法人代表贺照民,营业执照编号为 411282100002876(1-1) ,有效期至 2015 年 11 月 2 日;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豫 FM 安许证字2012XMSG301Y,有效期至 2015 年 3 月 11 日(事故发生时已过期) 。阳平矿业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资质证书编号为 A3074041128205-4/4。 2014 年 10 月 23 日,阳平矿业设立郧西项目部,任命宋学国为该项目部经理,并在郧西县安监局进行了本区域安全生产许可外委施工备案。2014 年 8 月 25 日,兴强金矿与阳平矿业郧西项目部签订了矿山开采合同 ,由该项目部承包兴强金矿的矿山采、掘工程施工,并签订了安全生产合同书 。阳平矿业郧西项目部经理宋学国,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