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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巴东县辛家煤矿有限责任公司“12•5”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docx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100913 上传时间:2022-02-20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1.8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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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巴东县辛家煤矿有限责任公司“125”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一、基本情况:2016 年 12 月 5 日 19 时 10 分,湖北省巴东县辛家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辛家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 1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531.5 万元。二、原因分析:(一)直接原因: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辛家煤矿开采煤层具有突出危险性,+617m 采煤工作面位于采动应力集中区,未按规定采取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在未消除突出危险的情况下违法生产,割煤机扰动诱发煤与瓦斯突出。(二)间接原因:1.煤矿企业。辛家煤矿没有执行停产整改指令,在瓦斯、通风、技术、管理等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情况下,擅自生产。没有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没有有效处置好+617m 采煤工作面发生的瓦斯动力现象,导致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2.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相关监管部门对辛家煤矿日常监管不到位,对辛家煤矿复工复产的审批把关不严,对辛家煤矿被停产整改后擅自组织生产的违法行为失职失察。3.相关地方党委政府未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11月27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 11 月 30 日全国煤矿事故警示教育视频会议及 12 月 4 日全国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的精神要求,切实履行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的职责,对相关部门对辛家煤矿监管不力的情况失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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