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北省炳太矿业有限公司“9.25”一般冒顶事故调查报告2020 年 9 月 25 日 22 时左右, 我县湖北省炳太矿业有限公司黑朝门矿山发生一起一般冒顶事故,造成唐某渊、艾某玉 2 名作业工人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302.788 万元。事故发生后,县应急管理局迅速向县人民政府和恩施州应急管理局报告了事故情况,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相继做出重要批示。忠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等单位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指挥救援,了解事故发生原因,协调处理善后相关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93 号)等有关规定,经县人民
2、政府批准,9 月 26 日成立了由县政府副县长张政祥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熊刚、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刘爱民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总工会、县应急管理局和忠堡镇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湖北省炳太矿业有限公司“9.25”一般冒顶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 ,并邀请县检察院派员参加,同时聘请安全技术专家,矿产资源技术专家共同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 依法依规、 实事求是、 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查勘、调查取证、查阅资料、询问相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 原因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
3、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 事故单位基本情况(一)公司概况湖北省炳太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6 月 4 日,位于湖北省咸丰县忠堡镇工业园区,现有员工 41 人。法定代表人李某杰,注册资本 5000 万元,营业期限为 2013 年 6 月 4 日至 2063 年 6 月 3 日。经营碳酸钙、重晶石、民族建材、民族装饰装潢材料、民族工艺品、食品添加剂加工销售。统一社 会 信 用 代 码91422826*264T 。 采 矿 许 可 证 号C422826201604613014823 ,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号 鄂 FM 安 许 证 字201813
4、0215 号。(二)股份情况及管理情况湖北省炳太矿业有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李某杰持 80%股份,恩施州中楚建材有限公司持 20%股份。实际管理人为李某杰。(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情况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有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杰(主要负责人证件号:4228261973*,有效期 2020.01.16-2023.01.15) ,矿长文某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号: 4224221970*, 有效期 2019.09.19-2022.09.18) 、安 全 矿 长 黎 某 红 ( 安 全 生 产 知 识 和 管 理 能 力 考 核 合 格 证 号 :4224221972*
5、, 有效期 2019.09.19-2022.09.18) , 技术矿长刘某明 (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号:420122*,有效期2019.06.06-2022.06.05) ,生产矿长肖某银(安全生管理人员证号:4228261968*, 有效期 2019.09.19-2022.09.18) , 机电矿长唐某伟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号:4224221981*,有效期2019.09.19-2022.09.18 ), 安 全 员 余 某 锋 ( 主 要 负 责 人 证 号 :4228281970*,有效期 2020.01.16-2023.01.15) ,常某江(主要负责人
6、证号:512381978*,有效期 2020.01.16-2023.01.15) 。(四)采矿许可情况2015 年 12 月 29 日, 原咸丰县国土资源局与湖北省炳太矿业有限公司签订矿业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定书 , 2016 年 3 月 28 日湖北省炳太矿业与原咸丰县国土资源局签订采矿许可权出让合同 ,2016 年 4 月 18 日取得由 原 咸 丰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颁 发 的 采 矿 许 可 证 ( 证 号 为C422826201604613014823) ,有效期为六年零三个月(即 2016 年 4 月 28 日至 2022 年 7 月 28 日),矿区面积 0.2218K ,开采深度为+1045 米至+730米标高。(五)安全设施建设情况湖北省炳太矿业有限公司取得采矿许可证后,聘请武汉矿业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安全设施初步设计,并于 2016 年 5 月形成湖北省咸丰县黑朝门矿区方解石矿初步设计 。2016 年 7 月 1 日,原咸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对湖北省炳太矿业有限公司提交的湖北省炳太矿业有限公司咸丰县黑朝门矿区方解石矿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