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海区“1110”较大建筑工地坍塌事故调查报告2014 年 11 月 10 日 17 时 20 分左右, 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穗盐路涌表村的新怡智逸大厦工程基坑发生坍塌,造成 3 人死亡、1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75万元的较大建筑工地坍塌事故 (以下简称“1110”较大事故)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市政府成立南海区“1110”较大建筑坍塌事故调查组,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组织事故调查,市监察局、市住建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法制局、市质监局、市总工会以及南海区人民政府等单位人员参加。事故调查组邀请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专家组协助调查。事故调查组
2、按照“科学严谨、 依法依规、 实事求是、 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一)事发工程基本情况1.工程名称:新怡智逸大厦工程。2.工程地点:南海区大沥镇盐步穗盐路涌表村。工地东侧为商业楼;西侧毗邻奥丽侬商务大厦工地和美思总部大厦工地。3.工程概况:工程分三栋楼,最高 22 层,其余 20 层和 4 层,两层地下室
3、。基坑底面积约 6300 m2,基坑开挖深度 8.6m。4.基坑西侧边坡支护设计方案:二级放坡(下部 1:2.56,上部 1:2.09,平台宽 2.0m)+深层搅拌桩(600200,L=15m)止水,面层为8200挂网,喷面砼强度等级 C20,厚 100mm 护面。事故发生前,事发段基坑土方已开挖完成,土建施工局部正在进行地下室负二层钢筋绑扎。(二)事故责任单位情况1.广东新怡内衣集团有限公司,为新怡智逸大厦项目建设单位,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法人代表陈伟强。2.广东启源建筑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为新怡智逸大厦项目设计单位,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人代表侯元峰。3.佛山市南海区永顺建筑工程有限
4、公司,为新怡智逸大厦项目施工单位,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法人代表徐智斌,直接责任人是项目经理罗海彬。4.佛山市天信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为新怡智逸大厦项目监理单位,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人代表梁水发,直接责任人为项目监理工程师李双靖。5.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为新怡智逸大厦项目第三方监测单位,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分公司负责人徐伟。6.广东奥丽侬内衣集团有限公司, 为新怡智逸大厦项目相邻工地建设单位,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法人代表何炳祥,直接责任人项目负责人何炳坚。7.广西第五建筑工程责任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美思总部项目经理助理朱伟灿,为新怡智逸大厦项目相邻奥丽侬工地施工现场负
5、责人。8.南海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对有报建的施工许可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进行管理。该站副站长陈桂科主持全面工作,副站长陈宇鸿分管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监督一室主任吕耀森负责大沥镇内区报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质安监督员全济宇和黄锡全对负责监督的工程承担相应的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责任,掌握工程的施工进度和质量安全情况,督促有关责任主体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9.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负责对区内建筑市场的管理,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该局常务副局长林健负责全面工作。副局长关胜分管建筑市场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质量安全科科长(局长助理)周群建负责承担全区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监
6、督管理(包括对质监站的监督) 。建筑市场监管科科长黎俭浦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建设监理企业的行业管理及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市场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工作。10.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大沥分局负责查处未领取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违法建设施工的行为。大沥镇党委委员李盛枝负责分管城管以及综合巡查队等工作。常务副局长邝健生负责南海区大沥镇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的全面工作。第三中队中队长徐智宏负责对大沥镇盐步片区的违法建设施工行为进行查处。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情况(一)事故发过经过2014 年 11 月 10 日 14 时,佛山市南海区永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怡智逸大厦项目部安排王德忠班组 5 人在基坑西北侧进行承台砖模修边施工。17点 20 分,基坑西侧偏北段突然发生局部坍塌,约 3 分钟后,发生二次塌方。塌方段总长约 36 米,坍塌土方约 400 立方米。附近作业的 5 名工人中,1 人安全撤离;1 人轻伤,被紧急送医;3 名工人被坍塌的土方掩埋。(二)事故应急救援情况1.应急救援情况。事故发生后,刘悦伦书记、鲁毅代市长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抢救被埋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