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讲解了天津市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落实总书记对天津工作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旨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安全保障。该预案明确了建成与公共安全风险挑战相匹配、覆盖突发事件应对全过程、社会广泛参与的应急体系的目标,强调应急管理基础能力持续优化、应急救援能力显著增强、应急保障能力不断完善和社会协同应对能力明显改善,全面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预案还详细列出了制定依据,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并提出了坚持党对应急
2、工作的领导、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管理和社会参与等工作原则。适用范围涵盖了由天津市负责或参与的突发事件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及事后恢复重建等工作。预案还对突发事件进行了分类和分级,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并根据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此外,预案体系包括市、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和单位制定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为应急预案提供支撑的应急工作手册和事件行动方案。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适用于天津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和单位,特别是应急管理、公安、消防、卫生、交通、环保、教育、住建、水务、林业、气象等部门,以及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居(村)委会等。该预案不仅为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了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也为各类基层组织和单位提供了具体的指导和支持,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