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1 目的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严格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充分发挥安监等业务部门和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重要作用,狠反“三违”现象,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现场存在的问题,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xx 建设项目管理。3 安全检查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组 长:主任副组长:副主任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及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具体负责各类安全监督检查的组织、协调、统计和考核工作。专业组:包含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等专业。4 职责4.1 安全管理部负责建
2、设项目安全施工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筹建处各部门、监理公司、各施工单位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情况;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4.2 各专业组组长是本专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并执行“谁管理生产,谁负责安全”的原则,抓好本专业、监理单位、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5 安全检查类别和周期5.1 安全大检查由副总及以上领导带队,每周一天上午 9:00 在筹建处会议室集中,有筹建处相关人员、监理人员、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5.2 专业检查矿建、土建、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火工品等专业检查。由各专业副总组织
3、不定期检查,本专业人员参加。5.3 安全管理部和值班人员检查不定期检查,重点查“三违”现象,(查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地面值班、要害车间、厂房人员在岗情况。5.4 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抓“三违”现象,查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带班在岗情况。6 安全检查重点和内容6.1 安全大检查对矿建、土建、机电安装工程质量,运输、一通三防安全设施、爆破管理、文明生产、施工人员规范操作、持证上岗情况以及安全技术资料等进行全方位检查。6.2 专业检查矿建、土建、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火工品管理等专业检查,重点检查本专业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7 安全检查标准和方式7.1 安全检查标准主要依据煤矿“
4、三大规程”、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有关安全规章制度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等。7.2 安全检查方式采取“五个结合”即全面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现场检查与资料检查相结合、例行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值班检查与安全管理人员查岗相结合。7.3 安全大检查定在每周三午 9:00 点筹建处会议室集中,处领导、各专业组长、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参加,下午 3:00 安监部门要将大检查情况在安全例会进行通报,并以“五定表”的形式下发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要按照“五定表”(定查出的问题、定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复查时间,定跟踪落实人员)的内容认真填写,安排落实。安监部门和各专业部室对其本专业查
5、出的问题要跟踪整改,按照“五定表”的时间进行复查,对不能按时整改和整改不力的施工单位要进行处罚,直至隐患排除。安监管理部负责“五定表”分类、下发、汇总,其他检查以隐患通知单的形式现场落实。7.4 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严格执行检查、整改、复查签字落实制度,并坚持“五定”原则(定存在的问题、定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定跟踪落实人员),落实处理结果要在筹建处安全生产会上通报。7.5 筹建处分管领导、各专业副总、各专业组长对分管范围内存在问题负责落实并督促整改;安全管理部负责监督检查各类安全检查查出问题的落实和整改。7.6 安全大检查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由安全管理部汇总、通报、考核、落实;专业
6、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由专业副总或部门负责人通报、考核、落实。各类检查安全管理部要及时汇总、分类、存档备案;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按整改日期复查,实行闭合式管理。8 安全检查考核规定8.1 全矿安全大检查必须由副总及以上领导带队,填写问题落实表,并严格“谁检查,谁签字”制度,检查人不签字一人次罚款 50 元。8.2 各类安全检查人员,必须按规定的集合地点和时间参加统一分工,有特殊情况须向矿分管领导请假。无故不参加者,按一次 50 元考核。8.3 所有检查要从严从细,如现场有违章、安全隐患没有查出,被上级领导发现,每处对检查人员罚款 100 元。8.4 参加检查人员要坚持原则,敢于动真,对查出的问题,该罚款的必须严格按规定进行考核罚款,否则对检查人员给予处罚。8.5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低劣或存在不安全隐患,检查人员要依据各专业考核标准给予处罚,并落实整改时间。8.6 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检查人员有权停止作业,并依据各专业考核标准给予考核。8.7 严格安全问责制度,因检查人员作风漂浮,责任心不强,有安全隐患不能发现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有关检查人员责任。8.8 各类安全检查,对上次检查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