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 https:/ 食品检查、存贮、运输制度 1、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检查、存贮、运输制度,应做好对 所经营食品的检查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贮存、运输和装卸 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 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 物品一同运输。 2、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 病预防、 治疗功能。 食品的标签、 说明书应当清楚、 明显, 容易辨识。 食品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 3、食品经营者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各项食品 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
2、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4、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存贮食品,定期检查库 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5、存贮食品周边必须保证清洁及无污染源,食品的摆放要分类、分 架、离地存放,食品存贮应有专人负责记录食品的进出库,定期处理 过期食品, 保证存贮环境符合食品要求的条件, 并定期做好保洁工作。 6、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 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食品经营者销售散 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 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7、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以自行对所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也可以委 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 https:/ 8、食品经营者的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 食品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