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井盲巷管理制度矿井盲巷管理制度盲巷管理制度的内容有:(1)矿井生产、技术部门要把好设计、部署及现场施工关,做到一掘必穿,尽快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瓦斯喷出区域、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中,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要实行“三专” (专用变压器、专用线路、专用开关)供电,保证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杜绝或减少盲巷产生。(2)矿井生产过程中一经出现盲巷,掘进区队及生产部门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矿调度室通知通风部门按规定处理。(3)盲巷的处理必须遵守以下原则:1)发生盲巷时,立即切断盲巷内的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人内。2)盲巷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
2、到 3o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 24h 内密闭完毕。3)采取封闭措施处理盲巷时,密闭前 5m 范围内都必须切断通向盲巷内的所有管线、铁道,抽放管不能切断时,必须进行绝缘处理,杜绝杂散电流引入盲巷内。4)栅栏或密闭应设在离巷道口小于 2m 的支护完好、四周煤岩坚固的地方,密闭的建筑标准和质量应符合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的规定。临时停风的盲巷由生产班组长或瓦斯检查员设置临时栅栏,下一班由通风部门设置永久性栅栏,密闭前也必须设永久性栅栏。永久性栅栏的设置:巷高小于或等于 18m 时,全断面设置栅栏;巷高大于 18m 时,设置高度不低于 18 m 的栅栏。栅栏
3、孔的规格不大于 200mm200mm,并牢固可靠。5)盲巷恢复通风排放瓦斯时,必须按排放瓦斯制度的规定执行。(4)盲巷必须设“禁止人内”牌和检查记录牌,同时建立台账,内容包括巷道名称、类别、断面、长度、形成时间、处理方法、检查时间、检查人、存在的问题及其整改负责人和完成时间、消除时间等。(5)盲巷必须定期检查:已密闭处理的盲巷,每周至少检查 1 次密闭的质量情况及密闭至巷道口这一段巷道内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用栅栏处理的盲巷,每天至少检查 1 次栅栏的质量及栅栏内 1 m 处至巷道口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栅栏、密闭有问题或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按规定处理。(6)进入盲巷检查必须有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按盲巷内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的检查方法进行。(7)盲巷管理要做到现场牌板、台账、采掘工程图、通风系统图“四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