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一 、监测监控系统一旦发生故障,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积极组织厂家和系统维修人员进行抢修,尽可能在短时间内恢复正常,发生故障超过 1 小时后得不到处理,应向上一级机构报告;并做好故障发生的时间、地点、现象、原因以及处理办法和恢复正常的记录,留档备查。二、网络出现故障要立即报告,积极组织维修,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并将发生故障的时间、现象、原因等及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三、通信线路出现故障要立即与线路运营商取得联系,积极配合检修人员进行修复工作。四、瓦斯值班人员平时要注意系统的运行状况,系统运行中的一切不正常状态都要一一记录在故障报告登记表中,做到有备可查,并及时报告值班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