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副矿长(防突)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副矿长在矿井防突工作中的具体职责与任务。该文件明确了副矿长需在矿长领导下负责矿井防突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及措施的现场落实,确保所有规定能够有效执行。文件描述了副矿长需要贯彻上级下达的有关防突方面的技术政策、指令等,并将其落实到实际操作中。文中还指出副矿长要配合总工程师制定矿井防突工作规划、计划及实施办法,并定期组织防突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文件强调副矿长应组织召开防突专题会议,总结防突工作进展,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协调解决。此外,文件提到副矿长需参与处理防治煤与瓦斯重大隐患、事故的抢险技术方案和防范措施的制定,掌握矿井防突装备运行情
2、况以及安全技措资金使用情况,保证装备合理配置和资金合理使用。文件还要求副矿长经常检查指导防突、通风、抽采等业务科室和区队的日常业务工作,每月进行两次隐患排查,一次防突例会、一通三防例会和先抽后采例会,三次防突措施落实,参与防突措施审批和爆破全程跟踪。副矿长(防突)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煤炭开采行业,特别是从事煤矿生产的企业。它为煤矿企业的副矿长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指引,确保其在防突工作中能够按照规定履行职责。这不仅有助于提高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减少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几率,同时也为其他相关人员如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提供了参考依据,以便他们了解副矿长在防突工作中的具体职责,从而更好地配合副矿长开展相关工作,共同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稳定运行。